我征服了同学的警察麻麻

 

我征服了同学的警察麻麻

🐔👕🕌     

我征服了同学的警察麻麻

柯某某是兰州艾尔眼科医院的一名医生。他在起诉状中称,艾芬是一名新浪微博网络大V我征服了同学的警察麻麻,拥有粉丝多达211万,在社交媒体有广泛的影响力。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24日,艾芬持续发布不实信息,捏造柯某某为假医生、假职称、非法行医等虚假事实,公然诽谤柯某某,还在微博附图中公布柯某某的工作经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等个人隐私内容,导致不明真相的网友微博发布了大量侮辱、诽谤的评论,其行为已经对柯某某的人格与名誉造成严重损毁,达到了诽谤罪的认定标准。

同时,最高法《<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指出:“<解释>规定的上述数量标准,是指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或者被转发次数。这就意味着我征服了同学的警察麻麻,在计算具体数量时,应当扣除被害人自己点击、浏览或者转发的次数,也应当扣除网站管理人员为维护网站而点击等的次数。此外,还应扣除其他故意虚增而点击等,导致统计失真的次数。”

卢义杰还指出,目前证据无法证实所谓浏览次数为“实际”浏览次数,且参照最高法典型案例,判断是否“情节严重”,应综合考虑具体情形、造成危害后果等因素,不能唯浏览量论;案涉微博的基调是客观陈述,多处采用探讨、商榷语气,主观意图不是诽谤他人,而是依法对行政机关、执业医师进行监督,被批评者负有一定容忍义务。因此,艾芬不存在诽谤罪罪证。

兰州中院认为,经审查,艾芬发布的微博信息被转发次数并未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能够认定为 “情节严重” 的数量标准。关于浏览数量我征服了同学的警察麻麻,因无法排除有重复观看、行为人自己观看、网站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点击以及其他故意虚增点击量而产生浏览数量,故亦不能认定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同时,柯某某亦未提交证据证明艾芬的行为存在其他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撰稿:严有政)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92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6829回复 9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瞿姣嘉🚳LV4六年级
      2楼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4/12/20   来自中山
      7回复
    • ❤蒋灵勤LV8大学四年级
      3楼
      麻城975万大奖得主:2元钱实现大梦想⏱
      2024/12/20   来自宜宾
      7回复
    • 祁芝香🃏LV8幼儿园
      4楼
      杭州乡村鱼干生产忙🕧
      2024/12/20   来自崇左
      5回复
    • 金福贞LV1大学三年级
      5楼
      你以为是牡丹花?其实是“烧麦皮”!🕷
      2024/12/20   来自杭州
      2回复
    • 倪钧萍💤🍟LV2大学三年级
      6楼
      商务部:对与新一届美国政府经贸团队接触沟通持开放态度🌪
      2024/12/20   来自肇东
      6回复
    • 孟辰伊LV9大学四年级
      7楼
      六旬反诈宣传员推“反诈烧饼” 街坊称很“入味”✌
      2024/12/20   来自溧阳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刘诗诗被曝离婚后抱儿子逛超市#

      汪凤行

      6
    • #以文化赋能思政课建设#

      吕钧红

      0
    • #逾期催收哪家强,满5000可减1500?多家互联网借贷平台发红包#

      怀利晓

      8
    • #反馈|文化和旅游部:保护文化生态 传承历史文脉

      喻纯兴

      0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我征服了同学的警察麻麻

    Sitemap
    安全检测